关于个人数据处理的政策

一、一般规定

本个人数据处理政策是根据 2006 年 7 月 27 日联邦法律的要求制定的。第 152-FZ 号“关于个人数据”(以下简称《个人数据法》)并确定了 Mining Solutions LLC(以下简称运营商)处理个人数据的程序和确保个人数据安全的措施). 1.1.运营商将遵守个人和公民在处理其个人数据时的权利和自由,包括保护隐私权、个人和家庭秘密的权利作为其开展活动的最重要目标和条件1.2。本运营商关于个人数据处理的政策(以下简称本政策)适用于运营商可以收到的有关 https://mining4-you.com/zh/ 网站访问者的所有信息。

二、本政策使用的基本概念

2.1。个人数据的自动处理 – 使用计算机技术处理个人数据。2.2。个人数据的封锁 – 个人数据处理的临时暂停(除非处理是必要的,以澄清个人数据)。 2.3。网站 – 一组图形和信息材料,以及计算机程序和数据库,以确保其在 Internet 上的可用性,网址为 https://mining4-you.com/zh/.2.4。个人数据信息系统 – 数据库中包含的一组个人数据,以及确保其处理的信息技术和技术手段。 2.5。个人数据的去个性化——在不使用附加信息的情况下,无法确定特定用户或其他个人数据主体对个人数据的所有权的行为。个人数据处理 – 使用或不使用自动化工具对个人数据执行的任何操作(操作)或一组操作(操作),包括收集、记录、系统化、积累、存储、澄清(更新、更改)、提取、使用、转移(分发、提供、访问)、去个性化、阻止、删除、销毁个人数据。2.7。运营商 – 国家机构、市政机构、法人实体或个人,独立或与其他人共同组织和(或)进行个人数据处理,以及确定处理个人数据的目的、个人数据的组成以被处理,与个人data.2.8执行的动作(操作)。个人数据 – 与网站 https://mining4-you.com/zh/.2.9 的特定或可识别用户直接或间接相关的任何信息。个人数据主体授权分发的个人数据 – 个人数据,通过同意处理个人数据主体允许分发的个人数据,访问由个人数据主体提供的无限数量的人以个人数据法规定的方式(以下简称 – 允许分发的个人数据).2.10。用户 – 网站 https://mining4-you.com/zh/.2.11 的任何访问者。提供个人数据 – 旨在向某个人或某个圈子披露个人数据的行动。 2.12。个人数据的传播 – 任何旨在向无限人群披露个人数据(个人数据传输)或熟悉无限数量的个人数据的行为,包括在媒体中披露个人数据、放置信息和电信网络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提供对个人数据的访问。2.13。个人数据的跨境转移 – 将个人数据转移到外国领土到外国、外国个人或外国法人的当局。2.14。个人数据的销毁——任何导致个人数据被不可挽回地销毁且无法进一步恢复个人数据信息系统中的个人数据内容和(或)个人数据的物质载体的行为被销毁。

三、经营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3.1。运营商有权: – 接收来自个人数据主体的可靠信息和/或包含个人数据的文件; – 如果个人数据主体撤回对处理个人数据的同意,运营商有权如果有《个人数据法》规定的理由,则在未经个人数据主体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个人数据; – 独立确定必要且充分的措施的组成和清单,以确保履行《个人数据法》规定的义务个人数据和根据它通过的监管法律行为,除非个人数据法或其他联邦法律另有规定。3.2。运营商有义务: – 应个人数据主体的要求,向其提供有关其个人数据处理的信息; – 以俄罗斯联邦现行法律规定的方式组织个人数据的处理; -根据个人数据法的要求,响应个人数据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请求和请求; – 应本要求,向保护个人数据主体权利的授权机构报告自收到此类请求之日起 30 天内提供必要的信息; – 发布或以其他方式提供对有关个人数据处理的本政策的无限制访问权; – 接受法律、组织和技术措施以保护个人数据免遭未经授权或意外访问、破坏、修改、阻止、复制、提供、分发个人数据,以及与个人数据有关的其他非法行为数据; – 停止个人数据的传输(分发、提供、访问),以个人数据法规定的方式和情况停止处理和销毁个人数据; – 履行个人数据法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个人资料主体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4.1。个人数据主体有权: – 接收有关其个人数据处理的信息,联邦法律规定的情况除外。该信息由运营商以可访问的形式提供给个人数据主体,并且不应包含与其他个人数据主体相关的个人数据,除非有披露此类个人数据的法律依据。信息清单及其获取程序由个人​​数据法规定; – 如果个人数据不完整、过时、不准确、非法获取或不必要规定的处理目的,并采取法律规定的措施来保护他们的权利; – 在处理个人数据时提出事先同意的条件,以便在市场上推广商品、作品和服务; – 撤回对处理的同意个人数据; – 向授权机构上诉以保护个人数据主体的权利或在法庭上,运营商在处理其个人数据时的非法行为或不作为; – 行使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俄罗斯联邦.4.2。个人数据主体有义务: – 向运营商提供关于他们自己的可靠数据; – 告知运营商关于其个人数据的澄清(更新、更改)。 4.3.未经对方同意,向运营商提供关于自己的不准确信息或关于其他个人数据主体的信息的人应根据俄罗斯联邦法律承担责任。

五 运营商可能会处理用户的以下个人数据

5.1。全名。 5.2.电子邮件地址。 5.3.电话号码。 5.4.该网站还使用互联网统计服务(Yandex Metrika 和 Google Analytics 等)收集和处理有关访问者的匿名数据(包括 cookie)。 5.5.政策文本中的上述数据由个人数据的一般概念统一。5.6。与种族、国籍、政治观点、宗教或哲学信仰、亲密生活有关的特殊类别的个人数据的处理,不由运营商进行。5.7。处理允许从艺术第 1 部分规定的特殊个人数据类别中分发的个人数据。如果艺术中规定的禁止和条件,则允许个人数据法第 10 条。 10.1 个人数据法 5.8。用户对处理允许分发的个人数据的同意与其他对处理其个人数据的同意分开发布。同时,特别为艺术提供了条件。 10.1 个人资料法。此类同意的内容要求由授权机构制定,以保护个人数据主体的权利。 5.8.1 同意处理允许分发的个人数据,用户直接提供给运营商。发布关于处理条件的信息,关于允许分发的个人数据的处理是否存在禁止和条件的信息。5.8.3 个人数据的传输(分发、提供、访问)由应个人数据主体的要求,个人数据主体的分发时间。此要求应包括个人数据主体的姓氏、名字、父名(如果有)、联系信息(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或邮政地址),以及个人数据列表、处理这可能会终止。此请求中指定的个人数据只能由接收数据的运营商处理。

六、个人资料处理原则

6.1。个人数据的处理是在合法和公平的基础上进行的。6.2。个人数据的处理仅限于实现特定、预定和合法的目的。不允许处理与收集个人数据的目的不符的个人数据。6.3。不允许合并包含个人数据的数据库,其处理目的是为了彼此不兼容。6.4。只有满足其处理目的的个人数据才会受到处理。6.5。处理的个人数据的内容和范围与所述的处理目的相对应。 6.6. 所处理的个人数据与其规定的处理目的有关的冗余是不允许的。在处理个人数据时,应确保个人数据的准确性、充分性以及必要时与处理个人数据的目的相关。运营商采取必要措施和/或确保采用这些措施来删除或澄清不完整或不准确的数据。 6.7.个人数据的存储以允许确定个人数据主体的形式进行,不超过处理个人数据的目的所要求的时间,如果联邦法律未规定存储个人数据的期限,则个人数据的主体是一方、受益人或担保人。除非联邦法律另有规定,否则在达到处理目标或失去实现这些目标的需要的情况下,处理的个人数据将被销毁或取消个性化。

7. 个人数据处理的目的

7.1。处理用户个人数据的目的: – 通过发送电子邮件通知用户; – 为用户提供访问网站 https://mining4-you.com/zh/ 上包含的服务、信息和/或材料的权限。 7.2.运营商还有权向用户发送有关新产品和服务、特别优惠和各种活动的通知。用户始终可以通过向运营商发送电子邮件至marketing@mining4you.biz 拒绝接收信息性消息,并附上“拒绝有关新产品和服务以及特别优惠的通知”的说明。 7.3。使用互联网统计服务收集的用户匿名数据用于收集有关用户在网站上的行为的信息,提高网站及其内容的质量。

8. 处理个人数据的法律依据

8.1。运营商处理个人数据的法律依据是: – 列出管理与您的活动相关的关系的法律行为,例如,如果您的活动与信息技术相关,特别是网站的创建,那么您可以在此处指定2006 年 7 月 27 日 N 149-FZ 的联邦法律“关于信息、信息技术和信息保护”; – 经营者的法定文件; – 运营商与个人数据主体之间达成的协议; – 联邦法律、个人数据保护领域的其他监管法律行为; – 用户同意处理其个人数据,同意处理允许分发的个人数据。 8.2.运营商仅在用户通过网站 https://mining4-you.com/zh/ 上的特殊表格独立填写和/或发送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运营商的情况下处理用户的个人数据。通过填写相关表格和/或将其个人数据发送给运营商,用户表示同意本政策。 8.3.如果用户的浏览器设置允许(保存 cookie 和使用 JavaScript 技术已启用),运营商将处理有关用户的匿名数据。 8.4.个人数据主体独立决定其个人数据的提供,并根据自己的意愿和自己的利益自由地给予同意。

9. 处理个人数据的条件

9.1。个人数据的处理是在个人数据主体同意处理其个人数据的情况下进行的。9.2。 9.3 为实现俄罗斯联邦国际条约或法律规定的目标,履行俄罗斯联邦法律赋予运营商的职能、权力和义务,个人数据的处理是必要的。个人数据的处理对于司法行政、司法行为的执行、另一机构或官员的行为是必要的,该行为根据俄罗斯联邦关于执法程序的立法执行。9.4。个人数据的处理对于执行以个人数据主体为一方或受益人或保证人的协议,以及在个人数据主体的主动性下订立协议或协议,是必要的。 9.5. 个人资料的主体将是受益人或担保人。 9.6. 在不侵犯个人数据主体的权利和自由的情况下,为行使运营商或第三方的权利和合法利益,或实现具有社会意义的目标,个人数据的处理是必要的。 9.7. 个人数据的处理是由个人数据主体或应其请求提供的,无限数量的人访问(以下称为公开可用的个人数据)。根据联邦法律对需要公布或强制披露的个人数据进行处理。

10. 收集、存储、传输和其他类型的个人数据处理程序

运营商处理的个人数据的安全性通过实施必要的法律、组织和技术措施来确保完全符合个人数据保护领域现行立法的要求。运营商确保个人数据的安全,并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来阻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访问个人数据。 10.2.用户的个人数据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转让给第三方,但与适用法律的实施有关或个人数据主体已同意运营商将数据转让给第三方以履行义务的情况除外根据民法合同。 10.3 .在检测到个人数据不准确的情况下,用户可以通过向运营商发送通知到运营商的电子邮件地址marketing@mining4you.biz 来独立更新它们,其中标有“更新个人数据”。10.4。个人数据的处理期限取决于收集个人数据的目的的实现情况,除非合同或适用法律规定了不同的期限。
10.5 用户可以随时通过向运营商的电子邮件地址marketing@mining4you.biz 发送电子邮件通知来撤回他对处理个人数据的同意。第三方服务收集的所有信息,包括支付系统、通信方式和其他服务提供商,均由这些人(运营商)根据其用户协议和隐私政策进行存储和处理。个人数据主体和/或用户有义务及时独立熟悉指定文件。运营商不对第三方的行为负责,包括本段中指定的服务提供商。10.6。个人数据主体关于传输(授予访问权限除外)以及允许分发的个人数据的处理或处理条件(获得访问权限除外)的禁令不适用于处理个人数据的情况在法律 RF.10.7 确定的国家、公共和其他公共利益中。运营商在处理个人数据时,确保个人数据的机密性。 10.8.运营商以允许确定个人数据主体的形式存储个人数据,不超过处理个人数据的目的所要求的时间,如果联邦法律未规定存储个人数据的期限,则主体同意10.9. 个人资料的当事人、受益人或担保人。终止处理个人数据的条件可以是个人数据处理目的的达成、个人数据主体的同意期满或个人数据主体撤回同意,以及识别出个人数据非法处理个人数据。

11. 运营商使用收到的个人数据执行的操作列表

11.1。 运营商收集、记录、系统化、累积、存储、澄清(更新、更改)、提取、使用、传输(分发、提供、访问)、去个性化、阻止、删除和销毁个人数据。 11.2. 运营商通过信息和电信网络或不通过信息和电信网络接收和/或传输接收到的信息,对个人数据进行自动处理。

12. 个人资料的跨境转移

12.1. 12.2 在个人数据跨境传输开始之前,运营商有义务确保计划向其领土传输个人数据的外国对个人数据主体的权利提供可靠的保护。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个人数据在外国境内的跨境传输只有在个人数据主体书面同意其个人数据跨境传输和/或执行个人数据主体为一方的协议。

13. 个人资料的隐私

除非联邦法律另有规定,否则未经个人数据主体同意,运营商和其他获得个人数据访问权限的人有义务不向第三方披露和分发个人数据。

14. 最后条款

14.1. 用户可以通过电子邮件marketing@mining4you.biz.14.2 与运营商联系,就其个人数据处理感兴趣的问题获得任何澄清。 本文件将反映运营商对个人数据处理政策的任何更改。 该政策无限期有效,直到它被新的 version.14.3 取代。 当前版本的政策可在 Internet 上免费获取,网址为 https://mining4-you.com/zh/yin-si-zheng-ce/。